2014年12月22日星期一

这一“炮”轰出了什么?

    继马季之子马东、歌唱家宋学伟之后,又有艺术家向法轮功轰炮了!
  这一次是著名相声演员郭德纲。起因是法轮功新唐人电视台未经版权人许可,擅自使用郭德纲相声《好好学习》等音频、视频资料,进行非法宣传。2014年10月24日,郭德纲和北京德云社在美国《世界日报》就此事刊发严正声明,谴责法轮功的侵权行为,保留追究法轮功媒体法律责任的权利。(参见凯风网10月27日宋涵文)
  郭德纲这一“炮”轰得太好了,它轰出了什么呢?
  轰出了法轮功“神传文化”的虚无
  法轮功整天咋呼什么“神传文化”,这是李洪志在经文中提出的,有时候又说是“半神文化”。新唐人电视台是法轮功旗下的重要媒体,李洪志为它专门发表过《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2009年6月6日),这个“神仙媒体”却要盗播常人的艺术品,靠后者包装自己,这说明什么?说明法轮功的“神传文化”就是个子虚乌有的狗屁。
  轰出了法轮功“真善忍”的可笑
  李洪志胡诌“真善忍”是宇宙的根本特性,是拯救人类堕落的道德良药。这块招牌“真”字当头,可法轮功盗播他人作品,不告而取,“真”字何在?任何优秀的艺术品都是智慧和劳动的结晶,无偿占用他人劳动成果,“善”字何在?难不成法轮功“真善忍”的“精髓”就是做“文贼艺盗”?如此道德败坏却要以道德拯世救人,岂不可笑!
  轰出了法轮功“屡窃惯盗”的无耻
  法轮功盗播《好好学习》等音频、视频,只是其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中的冰山一角。郭德纲这一“炮”,令人们迅速联想到该邪教的前科:⑴2012年2月,法轮功新唐人电视台盗播国产电视剧《鹿鼎记》。⑵2012年4月,“新唐人”再次盗播由北京慈文影视公司制作、泰盛娱乐公司享有海外发行权的电视剧《雪山飞狐》。被发现后,前者播至第19集时被迫停播;后者虽经交涉,法轮功却拒不停播,摆出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无赖相来。⑶2014年3月26日,法轮功大纪元网站发表《和解声明》,承认自己盗刊了相声表演艺术家马季的《相声艺术漫谈》,后来据说赔付8万美元了事。却原来,法轮功窃文偷艺早成惯犯。稍有羞愧之心者,一次劣迹暴露就会金盆洗手,法轮功倒好,“盗播→被揭露→再盗播→再被揭露……”以至无穷。足见其脸皮特厚。一个人必须有足够的无耻才能成为“惯偷”,法轮功邪教正是如此!
  轰出了法轮功“超凡入神”的尴尬
  李洪志一向瞧不起常人,把弟子封为“神”,至少也是“走在神路上的人”。他说常人自私、狭隘、无能,道德败坏,“十恶俱全”,常人的文艺是道德堕落的表现(参见《转法轮·卷二》、《音乐创作会讲法》、《美术创作研究会讲法》等)。大法弟子修炼的过程就是“超凡入神”的过程,就是消解常人元素的过程。然而,新唐人电视台不想“脱常入轮”,而是虚心地“盗吸”常人创造的艺术营养。这就怪了,郭德纲不管政治立场如何,至少总是中共治下的艺术家吧,“法轮神”盗播郭德纲不是给中共长脸么?这不让师父难堪么?说什么“超凡入神”,却原来“‘神’偷人艺”,世上尴尬,莫过于此。

2014年12月21日星期日

假币与 “真相”

在美一法轮功学员9月5日在法拉盛皇后区缅街一家食品店里用假币行骗,被当地警方带回警局,接受惩处。(凯风网2014年10月13日《法轮功学员在美国用假钱行骗获刑》一文)
  4个月前,同样是在法拉盛缅街,当地时间6月28日,飞达饼屋门前的法轮功“讲真相”摊位被行人掀翻,原因就是法轮功学员拉拉扯扯“讲真相”,硬塞传单劝“三退”的做法,大大激怒了行人。(凯风网2014年7月3日《纽约法轮功“真相点”被行人掀翻》一文)
  在法拉盛,法轮功一再出乖露丑,充分暴露了其邪性和无耻。对此,网友们算是越来越明白了,法轮功真用假钱,那是真的,法轮功用真钱讲的所谓“真相”,那可都是假的。
  法轮功肆意传播的所谓“真相币”,其实是在各种面值特别是一元、伍元、拾元等小额纸币,印上了“法轮大法好、用真相币有福”之类,妄图借助货币的流通功能,达到其丑恶目的
  在世界各国,污损货币的行为,和使用假币一样,都是法律规定要予以惩处的。在中国如此,在美国也是如此。当然,对于正常人是如此,对于自称非“常人”的法轮功学员也是如此。此次,该法轮功学员被美国警方处罚,正是活生生的事例。
  不管是使用所谓“真相币”,还是采取其他形式,法轮功所谓“讲真相”,无非就是“活摘”、“酷刑”和“三退”之类的谣言。
  所谓“活摘”,源于臭名昭著的“大卫报告”,但该报告已多次被证伪,谎言一再被戳穿。
  所谓“酷刑”,则是这样“制造”出来的——“5月2号……买了两瓶可乐,一小瓶番茄酱,还有两小袋番茄酱……这些材料都是用来调制假血浆的,抹在另一人身上……叫我拿着木板往后背上打——假打。”2013年5月2日,山东省青岛市警方破获的一起案件中,嫌疑人袁绍华这样交待。(凯风网2013年6月3日《“酷刑迫害”谣言如此“制造”!青岛破获法轮功人员伪造“酷刑迫害”图片案》一文)
  所谓“三退”呢,更是自娱自乐、自欺欺人。凯风网友潞河在美国纽约的经历是这样的——“您就姓王叫王平吧,就按您是王平退吧”,就这样,“王平”“三退”了,成了所谓“三退”人员里的一员了。凯风网友唐言在台湾的经历也基本如此——“黄衣女子手中的黄色八开大纸板,除了最上边几个李华、张丽、刘小明等常见名,底下有着无数张三、木头、土方等完全不像普通人名的名字。她就在那些名字上来回比划让我挑一个圈起来……要的就是游客在不堪其扰的时候随手圈一个名字,她们的任务就完成了”。这就是所谓“三退”!

 

藏传佛教教育的传统、发展及未来初探

藏传佛教作为佛教的一大流派和藏族文化的精髓,在近千年的发展中形成了一整套自己特有的教育模式,即以寺院教育为核心,社会教育为主要内容,实现佛教价值观为终极目标的教育。
  一、藏传佛教传统教育及发展
  藏传佛教传统教育的核心就是寺院教育,依靠寺院进行传播和弘扬佛教的利他精神。寺院教育最初也是伴随佛教的传播而产生,后来随着藏传佛教的兴盛而发展。
  1、寺院教育的起始。藏传佛教寺院教育初创于8世纪,桑耶寺则是开端“寺院教育”的第一座藏传佛教寺院,迄今已有1200多年的悠久历史。当时,在桑耶寺内设立有译经院、讲经院和修行院等传播或修习佛教的专门学院。桑耶寺也是吐蕃王朝的宗教活动中心和文化教育中心,更是翻译佛经的重要场所。赤松德赞从天竺、唐朝等地邀请许多佛教学僧和高僧大德到吐蕃,并偕同吐蕃本族的学僧一起在桑耶寺译经院从事佛经翻译,为佛教经典本土化奠定了基础。特别是寂护主持并讲解翻译了律藏经典和中观思想,从而在吐蕃开创了讲经听法的学风。据《如意宝树史》记载,寂护在桑耶寺译经院主持译经的同时,在桑耶寺清净律藏院传授别解脱律仪戒,在菩提发心院传授菩萨戒,宣讲自己的《中观庄严论》和智藏的《中观二谛论》,建立了佛教显宗中观思想的主导地位。
  2、寺院教育的兴盛。藏传佛教寺院教育经过吐蕃时期短暂的春天,便遭遇朗达玛灭法运动而彻底中断,后来随着藏传佛教“后弘期”的肇始而复兴,特别是噶当派高僧对寺院教育的兴起做出了巨大贡献。1073年,噶当派高僧俄勒贝喜饶在拉萨以南、聂塘以东的地方(今堆龙德庆县境内)创建桑浦乃托寺,简称为桑浦寺。当时桑浦寺以弘扬藏传佛教因明学及佛经辩论而著称于整个藏传佛教。其后,由俄勒贝喜饶的四大弟子香蔡邦曲吉喇嘛、卓罗巴洛智琼奈、琼仁钦札和寨喜饶帕进一步开创和丰富了桑浦寺教法体系,形成了因明学和辩经学为核心的教育体系,在藏传佛教寺院教育中得到蓬勃发展。
  香蔡邦曲吉喇嘛主持桑浦寺期间,学僧猛增,寺院扩建,寺院教育趋于完善。遂分成了因明学分类分科并根据学僧的佛学水平分成五个班级,而且建立相互提问解答的辩经制度,使藏传佛教因明学或辩论学更加科学化。这一时期除了桑浦寺外,还有如蔡贡唐、德瓦坚热瓦堆、纳唐、萨迦等学经院或寺院,也建立了学习五部大论的教学机制,为积极推行学习五部大论、建立健全寺院教育体制做出重要贡献。至此,藏传佛教后弘期内产生的以桑浦寺为中心的藏传佛教寺院教育体制基本形成。
  3、寺院教育的发展。随着藏传佛教寺院的蓬勃发展,寺院教育在藏族地区日臻完善,特别是后起之秀格鲁派的创立,大大促进了寺院教育的长足发展。1409年,宗喀巴大师在拉萨以东的卓日窝切山腰创建了甘丹寺,并在该寺推行严守佛教戒律,遵循学经次第,提倡先显后密即显密相融的佛学体系,并成功地建立了有章可循的寺院机制和一整套严格的教学体制。实际上,宗喀巴早在他36岁时就开始招收徒弟讲经说法,先后在各地讲授《现观庄严论》、《因明》、《中论》、《俱舍论》等;还专门研习噶当派的教法及《菩提道炬论》等重要经论,同时系统修学萨迦派的“道果法”、噶举派的“大手印法”等各种密法。因此,宗喀巴最终通达各派显密教法,以中观为正宗,以噶当派教义为立宗之本,综合各派之长,并亲自实践或修行为证验,建立了自己的佛学体系。格鲁派在继承桑浦寺寺院教育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发展了藏传佛教寺院教育,使寺院教育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比如,宗喀巴不仅富有创见性地将五部大论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而且在格鲁派寺院内建立了学科分类、高低分层的教学体制,寺院教育更加系统化。具体而言,宗喀巴根据五部大论的相互关系和内容深浅不同等特点,制定先学摄类学,认为摄类学或释量论是开启一切佛学知识之门的钥匙;其次为般若学,认为般若学是佛学的基础理论;之后为中观学,认为中观学是建立佛学观点的理论基石;而后为俱舍论,认为俱舍论是领会小乘之因、道、果理论的权威经典;最后是戒律学,认为戒律学是了解和遵循佛教戒律学的历史和规则,以及如何修持和授受佛教戒律的经典理论。可见,宗喀巴在融会贯通五部大论的基础上建立的教学方法,是一种系统掌握佛教三藏的颇具科学性的寺院教育体制,在藏传佛教寺院教育史上具有创新性。所以,这一教学体制很快在格鲁派各大寺院推行,并对其它宗派的寺院教育产生深远影响。这是宗喀巴对藏传佛教寺院教育事业做出的突出贡献。
  二、藏传佛教传统学衔制度
  藏传佛教寺院教育经过了一个循序渐进、不断创新、逐步完善的发展历程,它作为一种教育模式,更具有诸多与众不同的特质。藏传佛教“前弘期”作为寺院教育的初创时期,围绕佛经翻译开办了讲经说法的学院;而“后弘期”作为寺院教育的中兴时期,随着因明学的兴起而形成了研习五部大论的学风;至宗喀巴时代作为寺院教育的发展时期,伴随格鲁派三大寺的创立而建立了系统学习五部大论的教学体制。尤其依靠寺院教育特有的教育资源、教学方式、学科内容,制定了科学的考试规则和学位制度,分为了格西多然巴(系于本扎仓内经过学僧们质疑、考僧答辩以后而获取的学位)、格西林塞(在本寺僧众面前,经过立宗、质疑、答辩合格之后而取得的学位)、格西措然巴(每年于藏历二月传小召(也称小祈愿法会)期间,经三大寺僧众提问、质疑、答辩合格后,方可获取这一学位)、格西拉然巴等四个学位。其中拉然巴是最高学位,每年藏历正月祈愿大法会(传大召)期间,在大昭寺讲经院由甘丹寺法台主持,在三大寺全体僧众及来自甘、青、川、康与会的信众面前,通过质疑答辩后,可得到此学位。“拉”是“拉萨”的意思,表示辩经考试在拉萨祈愿大法会上举行。
  考取宗教学位,是每一名出家僧人的一大宿愿,也是显示自己佛学知识水准的主要头衔。然而,藏传佛教寺院教育中的格西这一宗教学位并非人人能够考取,而是极少数僧侣经过长期勤奋修学才有机会获取。一旦获得格西学位,特别在大昭寺举行的大考场通过“拉然巴”格西学位的考试,在藏传佛教界具有很高的荣誉和宗教地位。因为拉然巴格西,是藏传佛教格西学位中级别最高的宗教学位,也是藏传佛教显宗中最权威的学衔。
  需要说明的是,格鲁派其他寺院格西的等级和名称与三大寺不同。其他各派学僧学成后获得的称号与格鲁派也不同。
  藏传佛教教育中学衔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反映了藏传佛教高度发达的培养贯通佛教三藏的高僧大德的教育体系。可以说,藏族地区的数千座寺院既是信仰和传播藏传佛教的摇篮,又是继承和发展藏传佛教文化的学府。
  三、当代藏传佛教教育的发展及未来展望
  进入新时期以来,中国的各项事业得到了蓬勃发展,中国藏传佛教教育事业也出现了兴旺的景象。1987年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在北京西黄寺成立,成为了藏传佛教教育从经院式教学到现代式教学发展的历史性标志。所谓藏传佛教现代式教学,或称现代式教育,是在继承和发展藏传佛教传统的经院式教育的基础上形成的,采取了有现代化教学特点的教学组织、教学方式和教学管理。
  今天,西藏自治区、青海、甘肃等省有了省级藏传佛教佛学院,迪庆、甘孜、玉树等州都有自己不同规模的佛学院。同时,各寺院也保留了原有的寺院教育模式,形成了寺院教育和现代化学院式教育并存的新型教育格局。藏传佛教僧侣可根据自身特点和喜好考取这些佛学院,作进一步的深造和学习。
  随着社会的发展,藏传佛教界的高僧大德们结合藏传佛教的历史和现状,决定实施统一的藏传佛教学衔制度。2004年9月1日,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首届高级学衔班开学,标志着藏传佛教教育又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标志着藏传佛教高级学衔制度的正式确立和实施。
  藏传佛教高级学衔制度的创立,使藏传佛教教育,尤其为学衔的授予工作注入了新时代的血液。各派大德都表示,藏传佛教高级学衔制度既符合僧人通过学经考取学衔、取得社会承认的传统,又具有时代特点的变革创新和统一规范,充分照顾了藏传佛教各教派僧人的学习与提高,藏传佛教迎来了历史性发展的新机遇。
  目前,藏传佛教教育和宗教活动正在如法如律地开展。各省区寺院和佛学院也根据自身特点为学院授予相应的学位,各大小寺院也为群众开展了正常的传法和经典讲授活动,推动了藏传佛教教育的时代发展,促进了藏传佛教事业的繁荣,满足了藏传佛教僧侣对佛教经典的学习愿望和信教群众的信仰需求。
  时代在不断发展,藏传佛教定会继续继承优良传统,发扬爱国爱教、舍己利他精神,推进教育事业的新发展,为实现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经济繁荣做出贡献。

清代藏传佛教在内地的传播与影响

一、藏传佛教的外传和影响
  藏传佛教的外传到清朝又逐渐兴盛。藏传佛教也从开始时只在宫廷内传播,逐渐渗透到民间,并在许多领域凸显出藏传佛教旺盛的生命力。当然,这一方面得益于清统治者对藏传佛教的宠幸,另一方面也有藏传佛教僧人的努力传播的作用。这两方面的影响缺一不可。
  推崇和利用藏传佛教,“除逆抚顺,绥众兴教”[1],笼络宗教上层,借以控制蒙藏部众,是清政府统治蒙藏政策的组成部分。清朝在理藩院设“典属清吏司”和“怀远清吏司”,掌管蒙藏地区的活佛转世名号和各地喇嘛进贡事宜。这主要表现在政治上采取赏赐藏传佛教各派领袖封号、设驻京呼图克图、广建庙宇、制订朝贡制度、衣单粮制度等措施,经济上则给予他们丰厚的赏赐,不仅数量很大,而且次数也很多。我们仅以赏赐藏传佛教各派领袖封号为例。
  清廷推崇和利用藏传佛教政策的基础早在清朝入关前皇太极时期就已奠定。清朝奠都北京后,继续推行推崇和利用藏传佛教的政策,顺治帝多次遣使延请五世达赖。1653年册封五世达赖喇嘛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菩提瓦赤拉呾喇达赖喇嘛”,颁给金册、金印,并花费巨资特地设计建造了具有汉藏两种建筑风格的黄寺,供其居住。这对藏传佛教和藏族文化在内地的弘扬和传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康熙五十二年(1713)又册封五世班禅为“班禅额尔德尼”,颁给金册、金印,对格鲁派的又一大活佛系统的权力、地位予以正式明定。雍正帝继位后,经常召集土观和三世章嘉活佛等藏传佛教高僧到宫内与汉地佛僧一起交流研讨佛法。乾隆时期又召请六世班禅进京朝觐,如达赖喇嘛之例“特殊优礼”。六世班禅入京朝觐,进一步推进了中原文化与藏族文化的融合交汇。
  尽管清朝推崇佛教,从政治上册封、经济上笼络宗教上层,但在顺治、康熙、雍正三朝是严格执行政教分离政策的。从乾隆后半期开始,清朝中央政府对蒙藏地方的统治已经稳定,清朝统治者认为改变清初“政教分离”政策显然更加贴切西藏地方的政治特点,并推动“政教合一”政治体制的最终确立。这对于西藏社会的稳定、边疆的巩固在当时具有积极的意义。与此同时,清朝提高了驻藏大臣的地位和权力,强化中央政权对西藏地方的治理,并加强对藏传佛教的管理,以杜绝各种流弊。[2]
  藏传佛教的广泛东传,不仅得益于清朝统治者对藏传佛教的推崇,而且也和其僧人本身的努力传播是分不开的。清朝在内地活动的藏传佛教僧人相对于元明两朝而言更多。有一首竹枝词便多少反映了这一状况:
  琳宫梵宇碧崚嶒,宝塔高高最上层。
  冬季唪经门外贴,相逢多少喇嘛僧![3]
  随着藏传佛教寺院僧人在内地的不断增多,清朝政府不得不采取一些诸如规定僧人数量等限制措施。清《理藩院则例》对内地藏传各寺院的额缺有详细的规定,其中北京的寺院额缺为:弘仁寺,70缺;嵩祝寺,68缺;福佑寺,22缺;妙应寺,39缺;梵香寺,45缺;大隆善护国寺,88缺;嘛哈噶喇寺,8缺;长泰寺,33缺;慈度寺,115缺;大清古刹(察罕喇嘛庙),276缺;资福院,10缺;西黄寺,42缺;汇宗梵宇(达赖喇嘛庙),31缺;东黄寺,105缺;普度寺,23缺;普胜寺,22缺;慧照寺,28缺;化城寺,33缺;隆福寺,46缺;净住寺,79缺;三宝寺,29缺;三佛寺、31缺;圣化寺,30缺;慈佑寺,19缺;永慕寺,18缺;大正觉寺,43缺;阐福寺,27缺;雍和宫,504缺;宝谛寺,205缺;正觉寺,33缺;功德寺,34缺;东陵隆福寺,20缺;西陵永福寺,20缺。河北承德的额缺为:普陀宗乘庙,312缺;须弥福寿庙,108缺;普宁寺,324缺;殊象寺,63缺;溥仁寺,51缺;溥善寺,49缺。仅据以上的统计就有僧人3000余人,其实加上其他地方的僧人以及各个寺院的超编,在内地的藏传佛教僧人远远不止这些。如此众多的藏传佛教僧人自然成为传播藏传佛教的主要力量。
  二、藏传佛教外传的广泛影响
  应该说,藏传佛教传播对内地的影响是全方位的,包涵了信仰、制度文化、生活习俗等各方面的内容。下面侧重介绍内地藏传佛教寺院的建立、藏传佛教信众的增加、内地对藏语文的学习以及藏传佛教典籍在内地的扩散等等方面的内容。
  1、藏传佛教寺院的大量建立
  藏传佛教在内地流传之盛,表现为藏式寺庙兴建之多。清朝修建和改建的藏传佛教寺庙数量巨大。仅据粗略统计,清前期修建和改建的藏传佛教寺庙,北京有弘仁寺、嵩祝寺、福佑寺、妙应寺、梵香寺、大隆善护国寺、嘛哈噶喇寺、长泰寺、慈度寺、大清古刹(察罕喇嘛庙)、资福院、西黄寺(清净化城)、汇宗梵宇(达赖喇嘛庙)、东黄寺(普净禅林)、普度寺、普胜寺、慧照寺、化成寺、隆福寺、净住寺、三宝寺、三佛寺、圣化寺、慈佑寺、永慕寺、大正觉寺、阐福寺、崇福寺、雍和宫、宝谛寺、正觉寺(新正觉寺)、功德寺等32座。康、乾执政时期,在承德修建了溥仁寺、溥善寺、普宁寺、安远庙、普乐寺、普陀宗乘庙、须弥福寿庙、殊象寺、广安寺、罗汉堂、广缘寺等12座寺庙。雍正时期修建了善因寺(为章嘉呼图克图驻锡地)。此外,雍正时期还由皇家拨款在其他地区修建了若干藏传佛教寺庙。如在四川打箭炉(今四川康定)修建了惠远庙,在伊犁建普化寺,在科布多建众安庙等。
  满族藏传佛教寺庙:满族在关外时尚未接受佛教信仰,顺治时期,清朝定鼎中原之后,国势初定,朝廷方允许满族人建庙出家,但满族藏传佛教寺庙的出现是在乾隆朝[4]。载于理藩院则例的满族藏传佛教寺庙共有6处:东陵隆福寺、西陵永福寺、香山宝谛寺、圆明园正觉寺、功德寺、承德殊像寺;此外还有宝相寺、常龄寺、方园庙、梵香寺、实胜寺、大报恩延寿寺等,总计12座。其中最大最重要的是宝谛寺,专设管理宝谛寺事务大巨一职,专管满族藏传佛教寺庙事务。东陵隆福寺、西陵永福寺、承德殊像寺在京外,其余9座在北京:宝谛寺、宝相寺、常龄寺、方园庙、梵香寺、实胜寺都在香山演武厅附近,以宝谛寺为首,集中于香山附近,形成京城满族藏传佛教寺院建筑群;大报恩延寿寺在清漪园,正觉寺、功德寺在圆明园。
  蒙古族的兴建藏传佛教寺庙之风就更为盛行。除清廷敕令建修的寺院外,蒙族王公贵族也竞相兴建。到清末,漠南蒙古(今内蒙地区)藏传佛教寺庙达千所之多,每旗都有寺院。喀尔喀部亦有寺百余,除庆宁寺外,还有兹卧库钦寺、迈达理寺、阿巴岱寺、甘丹寺、善家寺、乍音寺等。据妙舟法师的《蒙藏佛教史》载,及至民国时期,漠南的主要寺庙有开仁寺、汇宗寺、善因寺、会心寺、陀罗庙、无量寺(大召)、延寿寺(席力图召)、崇福寺(小召)、崇寿寺(朋苏召)、隆寿寺(额木齐召)、宏庆寺(拉布齐召)、延禧寺(绰尔齐召)、慈灯寺(新召)、宁棋寺(大平召)、广福寺、隆福寺(避兰召)、广寿寺(乌苏图召)、永安寺(哈达召)、庆缘寺、法喜寺、增福寺、慈荫寺、慈寿寺、崇值寺、广化寺、普会寺、尊胜寺(班第达召)、普安寺(岱海召)、善缘寺、灵照寺(美岱召)、福慧寺、广觉寺、永福寺、广法寺、吉特库召、都贵召。
  2、信众的增加
  藏传佛教内传的直接后果之一就是内地藏传佛教信众的增加,清人姚元之《竹叶亭杂记》中的“男女咸钦是喇嘛,恪恭五体拜袈裟”就恰如其分地反映了内地信奉藏传佛教的热潮。
  清朝内地信仰藏传佛教的民众更甚。蒙、藏、土等族僧人往来于蒙古、甘、青、西藏之间,互相学经传法,络绎不绝。随着藏传佛教在蒙古地区的广泛传播,蒙古族入藏传佛教寺院为僧的状况极为普遍,甚至以此为荣,在极盛时期,有三分之一左右的蒙古族男性人口进寺院当僧人。
  3、推动内地对藏语文的学习
  藏传佛教的内传还带动了上自皇帝(清朝乾隆皇帝)下至黎民百姓学习藏语文。皇帝学习藏语文自有其笼络藏传佛教宗教领袖人心的目的,黎民百姓学习藏语文便只有“以图宠贵”的目标了。
  受寺院教育的影响,裕固人在历史上曾使用过藏文。清代裕固族地方给清政府所上的奏折中多用藏文和汉文两种文字,今北京故宫博物院内仍藏有清光绪年间裕固族为增选贺朗格家(部落)副头目所上的藏汉两种文字的奏折。[5]
  4、藏传佛教典籍的刻印与翻译
  康熙二十年(1681),《圣祖重刻〈番藏经〉序》称:“祝颂两宫之景福,延万姓之鸿庥,番藏旧文,爰加镌刻。”经过十多年,藏文《甘珠尔经》刊刻完成。世宗雍正皇帝又续刻藏文《丹珠尔经》。乾隆二年(1737),宫中将《甘珠尔经》和《丹珠尔经》重新整理出版,藏文《大藏经》成,史称乾隆修补版,又因刻于北京,称北京版藏文《大藏经》。
  清朝统治者也十分重视藏传佛教经典的编译工作,蒙文大藏经和满文大藏经的刊印便是显著例子。
  蒙文大藏经系藏文大藏经的蒙文译刻本,又名《如来大藏经》或《番藏经》,先后四次译刻。清康熙帝曾命和硕裕亲王福全领衔监修,由二世章嘉活佛等人在元明两代蒙译佛经的基础上,将藏文大藏经《甘珠尔》部分译成蒙文,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刻就。乾隆帝继位后,又命章嘉活佛将《丹珠尔》译成蒙文。章嘉活佛先行厘订经籍中名词术语的译法,编成蒙藏文对照的佛学词汇《正字贤者之源》,刊布流行。在完成这些先期准备工作之后,才开始工程浩大的丹珠尔蒙文翻译刊刻工作。乾隆十四年(1749)译校重刻《丹珠尔》工作完成,全本蒙文大藏经方始完备。现存的汉文甘珠尔目录分为十类,计有秘密经645部,24卷;大般若经1部,14卷;第二般若经1部,4卷;第二大般若经2部,4卷;第三般若经1部,1卷;诸般若经24部,1卷;大宝积经46部,6卷;华严经1部,6卷;诸品经260部,32卷;律师戒行经18部,13卷。共999部,105卷。
  满文《大藏经》译于清乾隆三十七年至五十九年(1772-1794),是以汉文、藏文、蒙文、梵文《大藏经》为底本翻译刊刻而成,清代又称《国语大藏经》。共108函(夹),收佛教经典699种,计2466卷。今北京故宫博物院收藏76函(夹),605种(33750页);台北故宫博物院收藏32函(夹),800余卷。
  乾隆三十七年(1772),为编译满文《大藏经》,乾隆帝下令成立清字经馆,负责整个《大藏经》工程的组织工作。选派人员包括总裁4人,副总裁3人,提调官5人,纂修官9人,收掌官18人,阅经总裁1人,阅经副总裁4人,办理经咒喇嘛4人,校对喇嘛4人,总校僧人2人,诸经僧4人,共96人。其中总裁有和硕质亲王永榕、多罗义郡王永璇、太子太保文华殿大学士和珅,副总裁为吏部尚书金简及著名高僧三世章嘉呼图克图国师等。三世章嘉呼图克图国师为此藏经的编译发凡起例。首先,他将汉文、蒙文和藏文《大藏经》的经典内容作了比较后认为,这些经藏中收录了佛所说的经典,也收录了佛以后诸位大德先贤的文字,而满文《大藏经》应以翻译佛的教义为主,其它后世论述则不必翻译。他的这个观点很快得到了乾隆的首肯,并付诸实施。经过18年的努力,至乾隆五十五年(1790),满文《大藏经》翻译工作全部完成。满文《大藏经》为贝叶梵夹装,经页长73厘米,宽24.5厘米,双面朱印,分为108函。共编译佛教经典699种,计2534卷(《大藏经》最后一卷即第2535卷,包含发愿文一篇,偈文两篇,不属翻译佛经之列)。至乾隆五十九年最终完成时,共费白银591000余两,前后刷印出12套,分藏全国重要的藏传佛教寺院中,例如:西藏布达拉宫(三界殿)、扎什伦布寺(汉地殿),北京宗镜大昭之庙(宗镜大昭之庙日台北楼、白台南楼)、香山宝谛寺,热河殊像寺、普陀宗乘寺(都是殿群楼西而下第三层七间内)、须弥福寿寺(北楼三层),盛京(沈阳)法轮寺。
  此藏经的编译是在清初满文化对汉文化全面介绍和吸收的高潮过去以后,满语文化发展的另一个重要里程碑,对我们今天研究满族的语言和哲学思想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觉悟的生活——佛教智慧对生命与生活的启示

我们不得不正视的一个现实是,佛教在一些人看来是古老、封建和非民主的,甚至被视为迷信。这是一种先入为主的误解。事实上,佛教文化是构成中华文化的支柱之一,佛的智慧从他诞生到现在,一直在滋养着人类,他所提供的超越常识的智慧,已经和正在为我们带来长远的利益,尤其是为中华文化注入了勃勃生机,恩泽了芸芸众生。早在百年之前,中国的一代文化大师梁启超就向国人说明了佛教的要义:佛教的信仰是智信而非迷信;佛教的信仰是兼善而非独善;佛教的信仰是入世而非厌世;佛教的信仰是无量而非有限。佛教的世界观、生死观和善恶观,告诫人们死后仍有无穷的苦乐,因此就不会为此生暂时的苦乐而生贪着厌离之想;知晓天堂地狱森列于心目中,就不敢欺世盗名放纵自己,时时告诫自己行善爱仁;明白身为不死之物,就敢于成仁取义,面对苦难也不改初衷。梁启超的这些思想,基本上概括了佛教之真义,也给予我们生命与生活一种豁然开朗般的顿悟。
  作为一名学习者,我觉得,佛法对我的指导有以下几点:
  一、 精进,完善自我
  有一次,我与星云长老聊天,问长老:男儿要用什么态度去做事?星云长老脱口而出:“要冒险。菩萨第一义就是大勇敢、大慈悲、大智慧,如果这三样东西,你缺少一样,怎么能当菩萨呢?”星云长老的话,让我体会到佛教能给予世人的精神营养。精进,是佛教一种重要的精神,修行人修持菩萨六波罗蜜当中的一项。意思是对于善之事坚决修行,对于恶之事勇敢断弃,以勇健强悍之心,疗愈自身的懈怠,从而实现自我完善。可贵的是,佛教高僧们为了达到理论的高度,更以行动诠释“精进”的真意。从小我们就知道,唐僧西天取经,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在世界早期著名的文化探险道路上,留下了许多中国高僧的脚窝。据我所知,中国的第一个西行求法的留学生叫朱士行。他是第一位史籍有传的西行佛僧,也是古代中国人摆脱传统世俗偏见,不畏路途险恶,矢志向外界和自己的毗邻虚心学习的先驱。
  朱士行西行求法的时间是公元260年,比法显和尚前往印度早了140年,比更著名的玄奘和尚早了380多年,他虽然只走到了昆仑山脚下的于阗,但却修建了一座冒死求学的精神桥头堡,成为后来者的指路燃灯,他是中国第一位能用外语写作的语言学家和翻译家。他用佉卢(qūlú)文和于阗文写下的60余万言的佛教理论大书,像羌笛那么悠长、委婉,召唤着那些认为信仰比生命还重要的壮士。
  蚕在吐丝的时候,没想到会吐出一条丝绸之路。这些精进的高僧们西行求法的那一刻,无意中让我们古老的民族古老的国度年轻而更具活力,他们共同用智慧和学识滋养了整个华夏民族。
  当然,不是世间所有努力都能称为精进,但是,从佛陀把精进的神韵传递到人间的那一刻起,断恶行善的努力已经贯穿在所有有识之士的行动和理念之中。
  二、 观照,另类镜像
  我们在镜子里会看见一个与自己相同的“我”。
  镜子里的我们可能是成功的,衣着光鲜的,志得意满或有钱有势的,好像好日子一眼望不到头。但是在佛教生活观却是一面观照我们内心和灵魂的镜子,我们却能看到另一个自己。在佛教的另类镜像里,我们看到的自己可能是自私的、焦虑的、易怒的,总是不断地追求成功,又总是不停地恐惧失意,既缺乏安全感,也缺乏幸福感。我们所享受的是这个信息时代带来的便捷与舒适,但如果持续地缺乏内省和观照,信息就是一种灾难,人的头脑会被各种各样的娱乐、刺激、暴力、物质主义的影像所充斥,我们失去了与大自然的连结,失去了与其它生命的连结,失去了深思死亡本质的能力,看起来生活似乎更丰富了,实际上心灵却是更为贫乏。正如宗萨仁波切所说,现代的人们甚至认为思考心灵层面的问题是浪费时间,“我们花了无数的努力,却只获得了只能今生享用的物质回报。这种生活方式难道不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吗?”
  好在有佛教为我们提供另类的镜像,指出了一条摆脱平庸与烦恼的路径,提供了一种去伪存真、拨云见雾的方法,这是一种完全不同于凡俗世界的境界。
  对于做媒体的人来说,这种内省与观照显得尤其重要。媒体要生存,节目就要赚钱,但是偏偏有些文化价值高的节目叫好不叫座,赔钱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如果说,在诚信守信的基础上,盈利是企业唯一责任的话,那么我们尽可以挑那些赚钱的节目去操作,赚取利润,创造就业机会,上缴更多税收。但是如果用佛法观照自己,我们就会发现慈悲和善意是媒体更高的责任,因赚钱而生的苦恼,是被世俗的观念迷惑了,被世俗的知识误导了。
  所以说,如实观照,我们就发现什么是苦,什么是苦的因,什么是解脱苦,什么是解脱苦的方法,求得圆满诸法实相的知识。我们内在的问题处理好了,就不容易被外在的东西困扰,般若之心就会生发出力量,帮助我们反思已经建构的知识,思考生命的终极意义,人生的大境界也将随之展开。
  三、 无为,看破本质
  托尔斯泰曾经讲过一段大有深意的故事。说是有一位国王,一心想得到三个问题的答案,因为他认为,只要解决了这三个难题,天底下没有什么难得倒自己。这三个问题是:
  什么时间是做事的最佳时刻?
  什么人是世界上最好的工作伙伴?
  什么事情是最重要的?
  所有的回答都不能让国王满意,他只好扮成平民去访问深山里的智者。经过平静而又惊险的一天,虽然智者没有正式回答他,但国王终于悟出了问题的答案:“当下是唯一我们能掌握的时刻;最重要的人物就是当下和你在一起的人、在你跟前的人,因为谁也不晓得你将来会和什么人有关联;而最重要的事就是让你身边的人,也就是在你跟前的人感到快乐,因为生命追求的莫过于快乐。”
  托尔斯泰的这则故事,禅意斐然,以至于一行禅师认为它“很像佛经里的故事,不逊色于任何经文”。因为生命的意义就在当下。
  无为而为,我们首先要为身边的人而活。每个生命都是伟大而庄严的,佛法告诉我们,看透一切并不是生命的本质与目的,无为也不是什么都不做,而是信任那个更大的力量。那个更大的力量,就是当下的力量,我们皆出自于她。生命是具体的,生活是细节的,你的社会是由你身边的人组成的,留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要体贴、周到和谦卑,保持与自然万事万物的和谐,特别是与周遭人物的和谐,让他们感到快乐,而不要因为不留意而伤害到他们。
  无为而为,要放手让一切自由生长。要理解“无”的境界,英国人约翰·D·巴洛写了一本《无之书》,他说,“无”是人类思想中一个玄妙深奥、难以捉摸而又不可或缺的重要概念,并因此引用了许多科学、艺术大师的言论,读上几段,会觉得一种妙不可言的联想翩然而至,却又只有意会与意外留在心中盘桓不去。英国数学家巴洛说,“当我上楼梯时,我遇见一个不在那里的人”。海王星的发现者之一、天文学家亚当斯说,“无”比我们这个平凡的时代对它的偏见更接近于至上的平凡。披头士乐队说,无即真实。这里的“无”与佛教里面的“无”如此地异曲同工,说明对于智慧的头脑来说,他们想到的问题是一样的,深度也是一样的,只是进入的角度不同。无就是有,当我们舍弃了有悖于自然、有悖于人本身的事情,你就会遇到那只看不见的手,发现事物的内在规律,发现真理。无相、无我、无住、无得,无限、无量、无边、无上,人住在“无”里,就会有智慧,有力量,通过无为而达到有为。
  无为而为,宽容与容忍非常重要,有人问佛陀,为什么有人听你论道听了几十年,却依然是一个凡胎俗子呢?佛说,我能做的就是告诉他,路在那儿,真正要走却是他自己,没人能代替他走。要鼓励他们走,纵然只向前走了一步,也是向目标接近的一步。不能总想背着抱着别人走,那样是走不远的。
  无为而为,要与自己和谐相处,凡事要走中道,不疾不徐,不疏不密,不偏不倚,不迎不拒、不取不舍,用这样的态度与自己相处,我们就会跟自己的内在在一起,就会听到自己的生命召唤,进入灵性的层面,头脑不再攀援,心灵不再摆荡,焦虑和恐惧,批判和苛责,愤怒与悲伤都化为一缕青烟,袅袅飘散。你好像一道细流,在经历了沙漠和荒丘的跋涉,突然找到入海口一样,一切都变得清晰、安详、和平、自在、圆满。你会发现,你自己既是源头,也是归宿,既是来处,也是去处,这世界没有多一分,也没有减一分,那些日日夜夜紧追不放的苦恼、焦虑,一刹那间消失了。

佛教文化的十大特质及其生活智慧

佛教文化有如下十大特质:1、善有善报、恶有恶报:问责制;2、空宗与有宗之入路:消解烦恼、实现价值;3、三界唯心、万法唯识:主体观念论之心灵世界具备主导性;4、中观之不落二偏:突破相对的虚妄、虚妄的相对;5、不二法门:活出绝对的风采;6、不立文字:活在真情实感中;7、无始以来、无终而往:非神论与不提供第一因;8、轮回:生命之存在永恒地充满无限机会;9、悲智双修:情理兼容;10、八万四千法门:接引多样性之相应教学法。
  1、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问责制
  “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杂阿含经》)
  “此”与“彼”之间,互相构成前因后果之关系,而且是善生善、恶生恶。这表示众生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此即问责制。
  为何“菩萨怕因,众生怕果”?“菩萨怕因”是事前担责任的智慧;“众生怕果”是事后担责任的恐惧。[1]
  2、 空宗与有宗之入路:消解烦恼、实现价值
  空宗之入路有:小乘空宗(成实论宗) 、大乘空宗(般若宗) 、中国大乘空宗(三论宗) 、中国同教一乘圆教(天台宗) 。
  有宗之入路有:小乘一切有部(毗昙宗) 、大乘瑜伽行派(唯识宗) 、大乘真常心系(如来藏宗) 、中国别教一乘圆教(华严宗) 。
  空宗之“空”是空掉烦恼,由有烦恼至无烦恼,由烦恼盈盈至清净无染,由100分减至0分烦恼,解脱自如自在。这是“烦恼解脱观”。
  有宗之“有”是有意义、有价值,由无意义、无价值至有意义、有价值,由0分增至100分,彻底实现存在意义和生存价值。这是“价值实现论”。[2]
  3、 三界唯心、万法唯识:主体观念论之心灵世界具备主导性
  A、 心灵世界具备主导性
  《华严经》〈觉林菩萨偈〉:“心如工画师,能画诸世间,五蕴悉从生,无法而不造。”旧译《华严经》卷二十五〈十地品〉云:“三界虚妄,但是心作。十二缘分,是皆依心。”
  “三界”是欲界、色界、无色界。此表示在六道众生中生命境界之不同形态,代表生命之自由度、解脱度及自主度之低、中、高程度:
  此三界之一切事物皆由一心所转现出来,亦即由众生自身之主体意愿所决定,这好比一个画师之作画,由自己的心意来创造图画——象征自己的生命(五蕴)也是由主体心灵自行开创。故又名“三界唯一心”、“三界一心”等。
  主体观念论是佛教生命哲学之基本前提:心灵世界具备主导性,心态决定一切。这表明存在世界不能离开主体的心灵,存在世界不是独立自存的,不是与主体的心灵世界割裂的。[3]
  B、 主体观念论
  六道众生中生命境界之不同形态是由主体之观念导引的。“主体之观念”不同于“主观之观念”:
  “主体观念论”之“观念”,包含两方面的意思:
  (1) 认知层次的“观念”(idea) :
  由主体之眼耳鼻舌身根而摄取色声香味触之感觉素材,由此而形成之意念、概念、理念的知识世界。这是六根六识在经验界之认知主体所成就的。
  (2) 价值层次的“观念”(ideal) :
  由主体之心灵判断有否意义及其价值大小,从而成就圆满之理想世界。这是第七识末那识之性格主体、第八识阿赖耶识之潜能主体、以及如来藏自性清净心之光明主体所成就的。“万法唯识”之“万法”就是由主体之识成就的:既成就认知之知识观念,亦成就理想之价值观念。这就是佛家之“主体观念论”。[4]
  4、 中观之不落二偏:突破相对的虚妄、虚妄的相对
  龙树《中论》〈皈敬偈〉:
  不生亦不灭,不常亦不断,
  不一亦不异,不来亦不去。
  能说是因缘,善灭诸戏论,
  我稽首礼佛,诸说中第一。
  《心经》:
  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
  “生、灭”,“常、断”,“一、异”,“来、去”,“垢、净”,“增、减”全是一对对相对的虚妄、虚妄的相对。人生的烦恼常常来自自身之虚妄构作,然后自我执着,变得完完全全、计计较较、执执着着,唯识宗名之为“遍计所执自性”(见世亲著《唯识三十颂》) 。
  人构作了虚妄的相对,由相对引致对立,由对立引致对抗,由对抗引致抗争,由抗争引致战争。这便是人类的哀歌!
  为何会产生这些烦恼?
  这是人之分别心而驱使成就之认知活动,知识之基础建立于对偶性原则(principle of duality) ,然后作出二分性之执着,由此建构一对对的虚妄。人的恐惧与自我困扰,很多时是来自虚假、装扮,不愿也不能真正面对自己,往往只采取逃避的态度。故此,解决人生的烦恼,便是突破相对的虚妄、虚妄的相对,不落入边见或偏见之中,不落二偏,超越对立和对抗性。[5]
  5、 不二法门:活出绝对的风采
  在《维摩经》中,文殊菩萨引领一众菩萨,与维摩居士一共彻入不二法门。
  “不二法门”之“二”,不是指一、二、三之二,而是指二分性之二,此“二”亦即是对偶性(duality)。
  在二分性之对偶中,在相对比较之中,人便丧失了自主性,故此而身不由己。日常所说:“人比人,比死人”,正是此意。
  佛家所说之烦恼,别名“使”,表明使到众生丧失自主性,便是烦恼。众生本来是“主体”:自己主宰自己的个体,自己做自己的主人翁。这是主体的本质。一个本来自己主宰自己的个体,现在不能自己主宰自己,这是生命最大的矛盾。为回复个体的自主性,便要灭绝相对性,不再落在相对之比较中。“不二法门”之“不二”,就是灭绝相对性,“灭绝相对”便是“绝对”,不再相对地被决定。故此,如何入不二法门亦即是如何活出绝对的风采。最后由维摩居士之默然无言来展示如何彻入不二法门之绝对的风采。[6]
  6、 不立文字:活在真情实感中
  维摩居士之“默然无言”。禅宗特意标示“不说破”,因为“说不破”。三论宗吉藏提出言忘虑绝“无所得”。这都为“不立文字”提供了理论的根据,着着显明佛教文化在高度成熟之后,提点佛弟子不要只是沉醉于说食而不饱之理论概念之中,正如达摩祖师提出“理入”及“行入”。由知解之路突破出来,彻入存在的感受,此就是“行入”。
  这是由知识的领域“理入”进入实践修行的范畴“行入”,不要让佛法变成只是用口讲而不做,不要让人变成“佛法鹦鹉”,不要让佛教之法理变成了所知障,不要令到知识分子永恒地困死在永无止境之言说戏论中。
  只要明白“不立文字”的意旨,便不要走向另一极端,以为“不立文字”就是“不要文字”,由此认为一定不可说。若然一定要说,而以为一定可说破,此固然是执着。若然一定要不可说,而以为一定不可说破,此亦是另一极端之执着。因为说是有分直话直说和指点地说,所以虽然有时是“说不破”而“不说破”,但是亦可来个指点地说而“破不说”。
  六祖惠能在《坛经》之中表明,若说“不立文字”,此说自身已是文字。故此何能“不要文字”? 且看禅师们不正是留下洋洋大观之禅公案和语录?近年更完成禅门宝库《嘉兴藏》之辑录。
  “不立文字”是不要站立在文字之内而不能行出来,“不立文字”不是“不要文字”!“不立文字”是指点我们从概念世界彻入存在的感受,活在真情实感之实践与体验中![7]
  7、无始以来、无终而往:非神论与不提供第一因
  《杂阿含经》:“缘无明而有行,缘行有识,缘识有名色,缘名色有六入,缘六入有触,缘触有受,缘受有爱,缘爱有取,缘取有有,缘有有生,缘生有老、死、忧、悲、苦恼大患所集,是为此大苦阴缘。”
  从十二因缘表明生命处于生死流转的循环不息的状态,由顺观而见果上有果,无终而往;反方向逆观而追溯到因上有因,无始以来,最后归结于“无明”之不可理解。故此不能提供第一因作为最终因。
  对于外道问难之十四种事,佛陀则不予作答。此乃十四不可记、十四难:(一)世间及我常,(二)世间及我无常,(三)世间及我亦常亦无常,(四)世间及我非常非无常,(五) 世界及我有边,(六) 世界及我无边,(七) 世界及我亦有边亦无边,(八) 世界及我非有边非无边, (九)如来死后有,(十)如来死后无,(十一)如来死后亦有亦非有,(十二)如来死后非有非非有,(十三)命身一,(十四)命身异。
  于《大智度论》卷二便载有不答之十四难:
  世界及我常?世界及我无常?世界及我亦有常亦无常?世界及我亦非有常亦非无常?世界及我有边无边?亦有边亦无边?亦非有边亦非无边?死后有神去后世?无神去后世?亦有神去亦无神去后世?死后亦非有神去亦非无神去后世?是身是神?身异神异?(《大正藏》卷二五·七四下)
  对于形而上学及神学问题,佛陀都不涉及。佛教的文化不以创造论来解说世界的存在,这是“非神论”,而不是“无神论”。
  从觉知生命存在不能提供第一因作为最终因,人生最终之安顿,并非由理性之回溯而获得解决,其实是由意志之抉择而以信仰的决定来确立。[8]
  8、 轮回:生命之存在永恒地充满无限机会
  《瑜伽师地论》卷七:“蕴体无常,因果辗转,生起不绝,而言断灭,不应道理。”
  《涅槃经》〈狮子吼菩萨品〉:“先世业自在,将人受果报。业力故轮转,生死海中回。”
  五蕴(色受想行识)之自我存在,不是永恒存在,而是会无常变化:经历生、住、异、灭,由不存在进入存在,再由存在复归不存在,然后又再由不存在重入存在,如车轮回转不息。
  生命的存在,生而复死,死而复生,生生死死,死死生生,循环不停,生命存在具备连贯性。此即表示众生永恒地充满无限机会,在存在的过程生生世世学习,提升自己的境界,直至生命境界圆满(成佛) 。[9]
  9、 悲智双修:情理兼容
  佛教文化兼顾慈悲与智慧两方面,此谓之“悲智双修”。“慈悲”是情,“智慧”是理,故此是情理兼容。
  A、大慈大悲
  观世音菩萨大慈大悲,救苦救难。“菩萨”是菩提萨埵之简称,菩提萨埵梵文是bodhisattva。bodhi菩提是觉,sattva萨埵是有情,bodhisattva菩提萨埵即是觉有情,菩萨即是一个觉悟了的有情众生。此情就是大慈大悲之情怀。
  大乘佛教常言“无缘大慈”与“同体大悲”。“无缘大慈”是无条件关爱众生。“同体大悲”是与众生同情共感,身同感受,体谅众生五蕴之体所受无常之苦。北本《大般涅槃经》卷十六:
  譬如父母见子遇患,心生苦恼,愍之愁毒,初无舍离;菩萨摩诃萨住是地中亦复如是,见诸众生为烦恼病之所缠切,心生愁恼,忧念如子,身诸毛孔,血皆流出,是故此地名为一子。(《大正藏》卷一二)
  《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云:“众生有病,与之同病”,“于一切有情,起利益安乐、慈悲平等之心。”关切众生的苦恼,利益安乐众生,这些都是大慈大悲的菩萨心肠。
  B、 大智大慧
  原初佛教已确立“戒、定、慧”三学,“慧”是三学之一,强调“慧”是必学之一。一切有部为“慧”建立为“心所有法”之一(简称“心所”) ,为“慧心所”树立实有的根据。
  大乘空宗般若学更将“慧”转成“般若”,定位为“佛母”(是为成佛之必要条件) ,也是大乘佛教“六度波罗蜜”之一(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般若)。
  唯识宗更将认知心灵之“识”转化成智,故有“转识成智”,才能成就清净无染的“大圆镜智”。
  真常心系统将般若智定为“四因佛性”之一(见《大般涅槃经》:正因、生因、缘因、了因) ,更将般若智实现而成觉性(无上正等正觉,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故有《大乘起信论》之“六觉”(本觉、不觉、始觉、随分觉、相似觉、究竟觉) ,《圆觉经》之“圆觉”,《华严经》之“妙觉”,及华严宗之“虚灵明觉”。
  C、 悲智双修
  “悲智双修”,则情理兼容。若只有慈悲,而没有智慧,则会容易被人利用你的善心,自身跌入被人欺骗的陷阱。纵然你可能不介意被人欺骗,还以为这样也可当做善事。其实,此乃姑息养奸,制造机会给别人来骗你,让别人继续作奸犯科,再堕入恶道。故此不是正理。
  若只有智慧,而没有慈悲,则会容易变得有理而无情,甚至变得以理压人,又或得理不饶人,最终是以理杀人,活在冷冰冰之冷血世界,制造人世间的寒冰地狱。此亦非恰切。
  若既没有慈悲,亦没有智慧,则变得既是冷血无情,又是愚昧无知。此当然是最不如法。唯有“悲智双修”,情理兼容,既有关怀,亦能达致合理有效的结果。“悲智双修”,既合人性,又合理性。[10]
  10、八万四千法门:接引多样性之相应教学法
  “八万四千”是用来表示数目极大。由于烦恼极多,如“八万四千”之多,故此相应地提出“八万四千法门”,用以对治众生八万四千多之烦恼。依《贤劫经·诸度无极品第六》,佛陀应喜王菩萨之问,回答关于菩萨行者应如何修习种种解脱法门,便可具体计算出“八万四千法门”,如下:
  修行以菩萨的六度为因,对治贪、瞋、痴三毒,清净自身的身、口、意三业,此是根本的重点。哲学地说,因应种种不同的众生,一一相应其杂多之多样性,故需有“八万四千法门”,这其实是接引众生之多样性而有之相应教学法。

中国汉传佛教素食观疑议略辨

尽管在中国的汉族地区,在绝大多数人的眼里,素食与佛教似乎一直就存在着一种无可争议的不解之缘,但同样几乎众所周知的是,藏传佛教、南传佛教以及东传日本的佛教均没有明确要求佛教徒必须素食,素食仿佛只是中国汉传佛教的一项不共传统而已。于是,在佛教界也就常常会出现一些有关素食的疑问和争议。本文拟对这一关于佛教徒饮食观念上的歧见及其抉择问题展开初步讨论。
  也许,有人会说,不论是在注重因果业报自作自受的佛教中,还是在比较强调自由理念的当代社会中,行动实践的抉择(尤其是在饮食上)都首先是一个由个体掌握全部自主权的私域话题。但是,在释迦牟尼的教法及其中国形式中弄明白有关问题的本来面目,从而为关注这个问题的佛教信仰者提供抉择的依据,应该说仍然是有必要的。作为对释迦牟尼教法法理的真诚探究,这种“较真”应不至于被认为是一种需要破除的“执著”,正如著名学者楼宇烈先生在其晚近一篇题为《正确认识佛教》的文章里所说的:“我们不要把两种执著混淆了,做事情要有一种执著心,这是佛教里讲的‘精进’,是佛教所提倡的,它不同于我们这里要破除的‘我执’。”
  一、中国汉地佛教徒素食的起源
  当佛教从汉代开始传入中国时,来自天竺(印度)的僧人们就像我们今天见到的南传佛教的僧人们一样,并没有完全不能食肉的禁忌。也就是说,前来中国弘法的那些高僧大德自然也大都属于非素食者。所以,在起初,中国的僧人跟他们来自印度的师父一样,也多是非素食者。
  然而,我们知道,在中国佛教早期的“格义”时期,一方面在佛经翻译上常常以中国固有的哲学术语对译来自异域的佛教概念,另一方面当时的中国人在理解与接受佛教的过程中也大量地糅合了中国文化传统中所固有的东西,东汉时人往往视佛陀为神人、视佛法如神仙方术,即可见其一斑。在当时,自董仲舒倡导“独尊儒术”、儒学确立统治地位以后,儒家思想大体上就作为社会主流思想而存在,佛教早期的传播,自然不免与之相依倚。如《孟子》里说的“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的“仁”的主张,便跟佛教的慈悲为怀深相契合。此外,依照儒家的孝道,如果父母辞世,子女在服丧期间应断一切肉食,蔬食布衣,以示孝道。由于儒家“仁”、“孝”思想的影响,这时在中国僧人当中已有许多僧尼开始素食,如道安、慧远等高僧均是如此。只是他们的素食并非出于戒律的约束,而是把蔬食布衣看成一种自愿的苦行。根据日本学者诹访义纯的统计,《高僧传》正续(其中《高僧传》为南朝梁慧皎撰,《续高僧传》为唐道宣撰,二书记载自东汉永平年间以来的著名僧人传记)中总共记载了497名高僧,就有68位素食者(其中包括3名外籍僧人:印度中天竺译师求那跋陀罗,高昌僧遵,月支经师支昙龠),占总数的13%还要多;《比丘尼传》中共记载95位比丘尼,其中素食者30人,约占总数的31%。由此可知,许多今人以为当然的“中国佛教徒吃素肇自梁武帝”一说,是有欠准确的。
  应该承认的是,汉传佛教将素食加以制度化、从而在中国汉传佛教界形成长达一千多年的素食传统,则的确起于南朝梁武帝萧衍(464-549)。作为一代开国君王,同时又是一名佛教徒,他于公元502年的农历四月初八(即佛诞日)即位,并于天监十八年(519)四月初八日从戒行精严的慧约法师(452-535)受在家菩萨戒,并常自称菩萨戒弟子。他曾先后三次舍帝王之位而出家于他的私寺——同泰寺,但每次都被大臣赎回。梁武帝有感于大乘佛教的菩萨慈悲思想,积极提倡素食。他于天监十年(511)颁布了由他本人撰写的《断酒肉文》——这是确立中国汉地僧人素食传统的一篇标志性文献。该文列举僧人饮酒食肉不如外道和在家众者各九项,以及种种障道过患,并依据本师释迦牟尼佛在《涅槃经》、《楞伽经》等一些经中的教言,令天下所有僧尼不得饮酒、食肉。自此以后,吃素成为汉地出家众的一项基本行为规范。后世的汉地佛教各派僧众,不仅把这一传统保存了下来,而且大力倡导和发扬光大。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在佛教界,素食在汉传佛教中最为普遍,但把素食看成为汉传佛教所独有,则不符合事实。在印度,由于有着久远的茹素传统,因此不论佛教还是别的宗教,均有不少修行者自觉自愿茹素。自佛教传入藏地以后,尽管藏族佛教徒大多以三净肉为肉食来源,但在藏地的高僧大德中,提倡素食的也不乏其人,比较著名的如乔美仁波切、如来芽、华智仁波切、钦则益西多杰、白玛顿登等大成就者,他们皆提倡食素且严厉谴责种种杀生罪孽及以血肉供养的陋习,其中很多人还身体力行地茹素。藏传佛教的创始人、宁玛派祖师莲花生大士则在其伏藏品《三根本宝灯论》中也说:“肉食应次第性断除。”由此可见,如果从严格意义上说,汉传佛教并非唯一主张素食的佛教派别。
  二、小乘律:佛弟子可食肉一说之所据由
  长期以来,汉地除了济公和尚等少数特例之外,在普通佛教四众弟子中,出家众均谨遵不食肉之制,在家众则或食肉、或吃素、或“吃花素”(仅在初一、十五或六斋日吃素),随力随分自便,历来少有争议。但是,在梁武帝之前,吃素并没有成为僧人必须遵守的规范,所以梁武帝倡导出家人须要素食时,就有僧尼说:“律中无断肉事,及忏悔食肉法。” 而今天,主张佛教徒可以吃肉的观点,也大多是引小乘律。汉译律典中历来持诵最多、影响最大的《四分律》就规定,除了象肉、马肉、龙肉、人肉不得吃,其余的肉类,如果符合三个条件——若不见为我故杀者,若不闻为我故杀者,若不怀疑为我故杀者,都可以吃,称为“三净肉”。 根据《五分律》,佛陀曾依次指出“从今食肉不问犯突吉罗罪,若食人肉偷罗遮”、“从今食象肉突吉罗,马肉亦如是”、“从今食狗肉突吉罗”、“从今食蛇肉突吉罗”。所谓“突吉罗”也即轻垢罪,“偷罗遮”也即重罪。此外,《五分律》里还指出了不可食的三种不净肉:
  有三种肉不得食:若见、若闻、若疑。见者,自见为己杀;闻者,从可信人闻为己杀;疑者,疑为己杀。若不见、不闻、不疑,是为净肉。
  据《十诵律》卷第三十八,佛陀曾如是说:
  我听啖三种净肉。何等三?不见、不闻、不疑。不见者,不自眼见为我故杀是畜生;不闻者,不从可信人闻为汝故杀是畜生;不疑者,是中有屠儿,是人慈心,不能夺畜生命。我听啖如是三种净肉。
  在《禅密要法经》中,佛陀亦有关于“三种清净之肉”的开示:
  佛告阿难,若有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三昧正受者,汝当教是易观法,慎勿忘失。此四大观,若有得者,佛听服食酥肉等药。其食肉时,洗令无味,当如饥世食子肉想,我今此身,若不食肉,发狂而死。是故佛于舍卫国,敕诸比丘,为修禅故,得食三种清净之肉。尔时,阿难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除了“三净肉”之外,另有“五净肉”、“九净肉”等说。在《楞严会解》中,除了“不见、不闻、不疑”之外又加上“自死”、“鸟残”二项,是为“五净肉”,而在《涅槃经》中又有九种净肉:五种同上,第六不为己杀、第七生干、第八不期遇、第九前已杀。
  以是观之,所谓“净肉”一说,显然并非虚妄之谈。然而,在佛陀时代,虽然曾经允许比丘吃肉,但那时只许被动接受,而决不许主动索取。我们知道,在佛陀的年代,僧人均行头陀行,托钵乞食,据《五分律》记载:“若比丘到白衣家求乳酪、酥油、鱼肉者波逸提。”同时,佛陀也曾经声明说:“若不索美食自得而啖犯波逸提,无有是处。”关于是否“三净肉”的鉴别方法,按照《贤愚经》的记载,佛陀是这样说的:“比丘之法,檀越与食,应先问之,此是何肉?檀越若言此是净肉,应重观察,可信应食。若不可信,便不可食。”佛陀指出,“诸不净肉皆不应食,若见闻疑,三不净肉亦不应食,如是分别应不应食”。由于佛陀在涅槃前,曾留有“佛灭度后,以戒为师”的教言,在《四分律》里亦把戒法视为佛法的根本,所谓“毗尼藏者,是佛法寿命;毗尼若住,佛法亦住”,然而戒法中不仅没有完全禁止食肉,在行为显现上还开许比丘食“三净肉”。这就是后世比丘常常引用的可以吃肉的根据。
  另外,在《佛说佛医经》里,佛陀虽然明显主倡不食肉,因为“人食肉譬如食其子,诸畜生皆为我作父母、兄弟、妻子,不可数”,而且“人能不食肉者,得不惊怖福”,但是,在这部经典中也只是说了不得食肉的六种因缘:“亦有六因缘不得食肉:一者,莫自杀;二者,莫教杀;三者,莫与杀同心;四者,见杀;五者,闻杀:六者,疑为我故杀。无是人意得食肉,不食者有六疑。”而没有绝对禁止食肉,也就是说,“不食者有六疑”,如果能去此“六疑”,则“得食肉”。这些限定的基本意涵,实际上与“净肉”之说大体相当。
  三、大乘经:佛弟子素食的经典理论根据
  如果根据前面所述,即以为只是在梁武帝那里,才开启了佛教徒不得食肉的端由,显然是不符合实际情形的。我们可以查考众多的以菩萨思想慈悲为本的大乘佛教经典,如《涅槃经》、《楞伽阿跋多罗宝经》、《央掘魔罗经》等,还有《梵网经》与《楞严经》等,这些经典当中都曾有明文指出不得食一切众生肉。只要我们不执持一端,以开放的心态看待佛陀教法中的饮食观,就不难得出结论:早在释迦牟尼佛入灭之前,关于素食的经典理论依据就已经相当完备。
  在《佛说师子素驮娑王断肉经》中就有这样的话:“一切众生从无始来,靡不曾作父母亲属,易生鸟兽如何忍食!夫食肉者,历劫之中生于鸟兽,食他血肉展转偿命。若生人间专杀嗜肉,死堕阿鼻无时暂息;若人能断一生食肉,乃至成佛无由再食。”在《央掘魔罗经》中,记载了上座迦叶“弃舍种种甘膳之食,舍肉味食,受持修行不食肉法”,佛陀在这部经典中也开示了同样的道理,解释了“诸佛悉不食肉”的原因。佛陀对文殊师利说:“一切众生无始生死生生轮转,无非父母、兄弟、姊妹。犹如伎儿变易无常,自肉、他肉则是一肉,是故诸佛悉不食肉。复次文殊师利!一切众生界、我界即是一界,所食之肉即是一肉,是故诸佛悉不食肉。”《大乘本生心地观经》里讲了弥勒菩萨为何叫做“慈氏”,经中云:“弥勒菩萨法王子,从初发心不食肉,以是因缘名慈氏,为欲成熟诸众生。”在另一部经典《一切智光明仙人慈心因缘不食肉经》里,佛陀讲说了弥勒菩萨在过去世中所发的愿:“愿我世世不起杀想,恒不啖肉,入白光明慈三昧,乃至成佛,制断肉戒。”他预言弥勒菩萨将来成佛时“所说戒法,乃以慈心制不食肉”、“所制波罗提木叉,不行慈者名犯禁人,其食肉者犯于重禁”。在这里,尽管“不食肉”是未来佛所制的戒法,但释迦牟尼的欢喜赞叹之情,溢于言表。
  不仅如此,在《圣持世陀罗尼经》、《大方等无想经》、《佛说处处经》、《佛说地藏菩萨陀罗尼经》、《地藏菩萨本愿经》、《大方广佛华严经》、《菩萨处胎经》、《菩萨善戒经》、《受十善戒经》、《苏婆呼童子请问经》、《佛说灌顶经》、《佛说大般泥洹经》、《佛说佛名经》等许多经典中,结合因果业报的原理,其中佛陀关于不应食肉的倡导均不胜枚举。
  如果说在这些经典中,佛陀只是因随机宜、晓之以理地阐明不食肉的某些功德和食肉的某些过患,那么,在另一些经典中,佛陀则更为严厉地规定“一切菩萨不应食肉”。比如在鸠摩罗什译的《梵网经》中,就将食肉列为四十八轻垢罪之一,在这部经里有非常明确的说法:“一切肉不得食,夫食肉者,断大慈悲佛性种子,一切众生见而舍去。是故一切菩萨不得食一切众生肉,食肉得无量罪。若故食者,犯轻垢罪。”在《楞伽经》中,更是系统地阐明了食肉的过失。经中先依因果轮回的道理指出,众生从无量劫以来,流转于六道轮回,生生死死,轮转不息,曾经都是父母兄弟,男女眷属,乃至朋友亲戚,如何忍心取而食之。经云:
  尔时圣者大慧菩萨摩诃萨白佛言:“世尊!我观世间生死流转、怨结相连、堕诸恶道,皆由食肉,更相杀害,增长贪瞋,不得出离,甚为大苦。世尊!食肉之人断大慈种,修圣道者不应得食。世尊!诸外道等说邪见法、卢迦耶陀堕俗之论,堕于断、常、有、无见中,皆遮食肉。自己不食,不听他食。云何如来清净法中修梵行者,自食、他食一切不制?如来、世尊于诸众生慈悲一等,云何而听以肉为食?善哉,世尊!哀愍世间,愿为我说食肉之过、不食功德。我及一切诸菩萨等,闻已得依如实修行,广宣流布。令诸现在、未来众生一切识知!”
  佛告圣者大慧菩萨言:“善哉,善哉!大慧:汝大慈悲愍众生故,能问此义。汝今谛听,当为汝说。”大慧菩萨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
  佛告大慧:“夫食肉者,有无量过。诸菩萨摩诃萨修大慈悲,不得食肉。食与不食功德、罪过,我说少分,汝今谛听。
  大慧!我观众生从无始来食肉习故,贪著肉味,更相杀害,远离贤圣,受生死苦。舍肉味者,闻正法味,于菩萨地如实修行,速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复令众生入于声闻、辟支佛地止息之处,息已令入如来之地。大慧!如是等利,慈心为本。食肉之人断大慈种,云何当得如是大利?
  是故大慧:我观众生轮回六道,同在生死,共相生育,迭为父母、兄弟、姊妹。若男、若女中表内外六亲眷属;或生余道,善道、恶道常为眷属。以是因缘,我观众生更相啖肉,无非亲者。由贪肉味,迭互相啖。常生害心,增长苦业,流转生死,不得出离。
  从因果轮回业报的角度讲明了不应食肉的道理之后,“诸恶罗刹闻佛所说,悉舍恶心,止不食肉”,接着佛陀又对大慧菩萨说:
  罗刹恶鬼常食肉者,闻我所说尚发慈心,舍肉不食,况我弟子行善法者当听食肉?若食肉者,当知即是众生大怨,断我圣种。大慧!若我弟子闻我所说,不谛观察而食肉者,当知即是旃陀罗种,非我弟子,我非其师。是故大慧!若欲与我作眷属者,一切诸肉悉不应食!
  然后,佛陀从各种角度解说了菩萨、修行人、佛弟子不应吃肉的诸种因由——“菩萨观肉不净,不应食肉”,“菩萨为摄诸众生故,不应食肉”,“菩萨为证众生信心,一切诸肉悉不应食”,“我诸弟子为证世间谤三宝故,不应食肉”,“菩萨为求清净佛土教化众生,不应食肉”,“我诸弟子为求出世解脱乐故,不应食肉”,等等,并进而阐说了食肉的种种过失。一言以蔽之,就是“不应食肉”,而且是无条件地不吃肉。佛陀在这部经里非常坚决地指出:
  大慧!今此《楞伽修多罗》中,一切时一切肉,亦无方便而可得食。是故大慧!我遮食肉不为一人,现在未来一切不得。是故大慧!若彼痴人自言律师,言毗尼中听人食肉,亦谤我言如来自食,彼愚痴人成大罪障,长夜堕于无利益处、无圣人处、不闻法处,亦不得见现在、未来贤圣弟子,况当得见诸佛如来。大慧!诸声闻人常所应食,米面、油蜜、种种麻豆能生净命。非法贮畜,非法受取,我说不净,尚不听食,何况听食血肉不净。大慧!我诸声闻、辟支佛、菩萨弟子食于法食,非食饮食,何况如来。大慧!诸佛如来法食、法住,非饮食身,非诸一切饮食住身,离诸资生爱有求等,远离一切烦恼习过,善分别知心心智慧、一切智、一切见,见诸众生平等怜愍。是故大慧!我见一切诸众生等犹如一子,云何而听以肉为食?亦不随喜,何况自食。…… 求圣道者,酒肉、葱韭及蒜薤等能熏之味悉不应食!
  如此明确而坚定地宣说“一切时一切肉,亦无方便而可得食”,显然佛陀并没有忘记他曾经关于“三净肉”的方便开许,但在这里,佛陀认为“遍求世间无如是肉”,他说:“大慧!我观世间无有是肉而非命者,自己不杀,不教人杀,他不为杀。不从命来而是肉者,无有是处。若有是肉不从命出,而是美食,我以何故不听人食?遍求世间无如是肉,是故我说食肉是罪,断如来种,故不听食。”如果我们仍然认为佛陀在早期关于吃食“净肉”的开许与后来禁止食一切肉的教导相互矛盾和违背,不妨看佛陀在《楞严经》里所作的解说:
  阿难!我令比丘食五净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无命根。汝婆罗门,地多蒸湿,加以沙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神力所加,因大慈悲,假名为肉,汝得其味。奈何如来灭度之后,食众生肉,名为释子。汝等当知!是食肉人,纵得心开,似三摩地,皆大罗刹,报终必沉生死苦海,非佛弟子。
  我们还可以参看另一部经典——《示所犯者瑜伽法镜经》,其中世尊对常施菩萨言:
  善男子!毗奈耶中,为病患人听食三种清净肉者,皆是不可思议,汝应知之。善男子!吾从成佛已来,乃至今日,我声闻弟子处处受肉食者,凡夫众生见彼食已,作是念言:“实见食肉。”不知我有善巧方便,颠倒妄说获大重罪。复有众生见诸病患苾刍食肉之时,深入无量智慧法门。复有无量见者断下烦恼,断上烦恼,断中烦恼。复有苾刍度脱众生,出离生死,入如来道,得达彼岸。何以故?善男子!此是如来教化说法不可思议,为欲调伏一切众生故,汝应知之。我声闻弟子未曾食啖众生肉也,况诸菩萨。我于毗奈耶中,为病苾刍顺世间医,须食三种清净肉者。是何等肉?善男子!当知彼肉不从四大而生,不从胎生、不从卵生、不从湿土、不从化生、不与识合、不与命合、非实非虚。当知世间都无此肉,是我方便作如是说,不解我意,自损己身。
  如果说《楞严经》对“净肉”的解释是“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无命根”,那么在《示所犯者瑜伽法镜经》里,对“净肉”的解释则是“善巧方便”、“ 彼肉不从四大而生,不从胎生、不从卵生、不从湿土、不从化生、不与识合、不与命合、非实非虚。当知世间都无此肉,是我方便作如是说”。而在《楞伽经》里,对开许食“净肉”的解释则是“毗尼次第断故”,佛陀说道:
  大慧!我若听诸声闻弟子肉为食者,我终不得口常赞叹修大慈悲行如实行者,亦不赞叹尸陀林中头陀行者,亦不赞叹修行大乘住大乘者,亦不赞叹不食肉者。我不自食,不听他食,是故我劝修菩萨行叹不食肉,劝观众生应如一子,云何唱言我听食肉?我为弟子修三乘行者速得果故,遮一切肉悉不听食,云何说言我毗尼中听人食肉?又复说言如来余修多罗中说三种肉听人食者,当知是人不解毗尼次第断故,唱言得食。何以故?大慧!肉有二种:一者,他杀;二者,自死。以世人言有肉得食有不得者,象马、龙蛇、人鬼、猕猴、猪狗及牛,言不得食余者得食。屠儿不问得食不得,一切尽杀,处处炫卖。众生无过,横被杀害,是故我制他杀、自死悉不得食。见闻疑者所谓他杀,不见闻疑者所谓自死。是故大慧!我毗尼中唱如是言,凡所有肉于一切沙门释子皆不净食,污清净命,障圣道分,无有方便而可得食。若有说言佛毗尼中说三种肉,为不听食非为听食,当知是人坚住毗尼是不谤我。
  此外,在《涅槃经》里,佛陀又对先开许食“三净肉”后禁止“食一切肉”作了更为清晰的法理阐明——“因事渐次而制”。总而言之,所有这些经典中的相关言论,对于“三净肉”的基本看法大体一致,那就是视之为一种方便。至于现代许多人认为,开许食“净肉”是对小乘根基的人所说,而不吃肉的教法则是对大乘菩萨所说,这种观点只要对照《涅槃经》中的佛陀开示,就知道完全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佛陀不仅说了菩萨不应食一切肉,而且说了:“从今日始,不听声闻弟子食肉。若受檀越信施之时,应观是食如子肉想。”试看在迦叶菩萨与佛陀之间展开的如下对话:
  迦叶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云何如来不听食肉?”
  “善男子!夫食肉者,断大慈种。”
  迦叶又言:“如来何故,先听比丘食三种净肉?”
  “迦叶!是三种净肉,随事渐制。”
  迦叶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何因缘故,十种不净,乃至九种清净,而复不听?”
  佛告迦叶:“亦是因事渐次而制,当知即是现断肉义。”
  迦叶菩萨后白佛言:“云何如来称赞鱼肉为美食耶?”
  “善男子!我亦不说鱼肉之属为美食也,我说甘蔗、梗米、石蜜、一切谷麦,及黑石蜜、乳酪、酥油以为美食。虽说应畜种种衣服,所应畜者要是坏色,何况贪著是鱼肉味?”
  迦叶复言:“如来若制不食肉者,彼五种味:乳酪、酪浆、生酥、熟酥、胡麻油等,及诸衣服、憍奢耶衣、珂贝、皮革、金银盂器,如是等物亦不应受。”
  “善男子!不应同彼尼干所见,如来所制一切禁戒,各有异意。异意故,听食三种净肉;异想故,断十种肉;异想故,一切悉断,及自死者。迦叶!我从今日,制诸弟子,不得复食一切肉也。……是故菩萨不习食肉,为度众生,示现食肉,虽现食之,其实不食。善男子!如是菩萨,清净之食犹尚不食,况当食肉?……”
  也就是说,之所以听许比丘食三种净肉,乃是由于“随事渐制”,然而,“如来所制一切禁戒,各有异意。异意故,听食三种净肉;异想故,断十种肉;异想故,一切悉断,及自死者。”至此,佛陀本身的饮食观的大意已经非常明白了——“我今唱是断肉之制”。他在经中还向迦叶讲说了佛制不许食一切肉之后,如果在乞食时“得杂肉食”该如何处理的具体操作办法,那就是:“当以水洗,令与肉别,然后乃食。若其食器为肉所污,但使无味,听用无罪。若见食中多有肉者,则不应受,一切现肉悉不应食,食者得罪。”
  不仅如此,释迦牟尼还斥责了后世有些沙门“各自随意,反说经律,而作是言:‘如来皆听我等食肉。’自生此论,言是佛说,互共诤讼,各自称是沙门释子”的做法,认为这些人虽然“剃除须发,自称我是沙门释子,披我袈裟痴如小儿,自称律师”,但却“堕在二边,种种虚妄觉观乱心,贪著肉味,随自心见说毗尼中言得食肉,亦谤我言诸佛如来听人食肉,亦说因制而听食肉,亦谤我言如来世尊亦自食肉”。 在《示所犯者瑜伽法镜经》里,佛陀对常施菩萨说:“善男子!我诸恶弟子,自言我解经律。彼实不解,自身破戒,不能会解我真实义,作如是言:‘世尊所说毗奈耶中,听许食肉。’”佛陀指出,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那就是“如是等人虚妄谤我”。
  综合如上所述,在释迦牟尼的教法中,关于不应食肉的言论举不胜举,无论是教证、理证,都堪称相当完备。如同“净肉”一说并非虚言一样,佛陀教法中的“断肉”之制,亦系实有。
  四、 结 语
  应该说,无论是断然否定佛陀有过“三净肉”之说,还是完全不承认佛陀曾经倡导过“不应食肉”的教法,都是执其一端囿于一隅的偏见。没有人能否定小乘律法为佛陀所制,也没有人能把广见于《阿含》、《本缘》、《经集》、《律》、《密》中的40余部经典中佛陀对于不食肉的种种开示(大小显密法门)都视若无睹,更不可能将全部的这些律、经均斥为后人伪作。那么,对于后世的佛门修学者而言,面对在“素食”与“三净肉”之间的争议,当如何进行抉择,显然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这种争议的极端状况,有时候似乎表现为:食肉者以为,提婆达多所倡导的苦行五法即“尽形寿乞食,尽形寿着粪扫衣,尽形寿露坐,尽形寿不食酥盐,尽形寿不食鱼及肉”也主张素食,那么素食必为外道之法;素食者以为,佛陀既然倡言素食,那么食肉者不遵佛遗教,也就没有资格称为佛教徒。殊不知,佛陀早就说过“依法不依人”,提婆达多主张素食的错误并不在于素食本身,而在于他的苦行主义素食主张走向了极端,而且其发心不正,佛陀也主张不食肉,但佛陀的素食主张却不离中道;另一方面,斥责尚未素食的佛教徒为伪佛教徒,也是没有教理根据的,因为佛教与外道的差别,从表象上说在于是否皈依三宝,从知见上说在于是否符合三法印,因此不论从哪个角度来说,素食与否都不是判断是否真正佛教徒的根本标准,因为修善行苦行的许多外道也坚持茹素,包括济公和尚在内的一些高僧却示现为非素食者。
  就法理进行探讨乃至论辩,无疑是必需的,但如果由此而形成在佛教内部水火不容的争讼对立,则毫无必要。对于那些不能做到“一切现肉悉不应食”但却在其他方面精进实修的修行人而言,不应去毁谤那些本着慈悲心而发愿“永不食一切众生肉”的大乘行人;对于那些严格实行素食、广泛宣说佛陀慈悲教法的佛教徒来说,也不应将那些不能茹素的信众一概贬斥为非佛弟子、将他们摈出佛门,并进而诽谤说他们信奉的都不是佛法。毫无疑问,坚定的见解和笃行,与信仰上的慈悲与宽容应当是并行不悖的。
  至于面对这种争议时的抉择,我们只要看看《像法决疑经》里,佛陀如何描绘“未来世中诸恶比丘不解我意,各执己见,迭相是非,破灭我法”及“诸恶比丘亦复在座演说经法,不达我深意,随文取义,违背实相无上真法”,就不难明白在素食与吃肉之间应当如何抉择。佛陀在《像法决疑经》中作如是说:
  诸恶比丘或有修福不依经论,自逐己见,以非为是,不能分别是邪是正,遍向道俗作如是言:“我能知是,我能见是。”当知此人速灭我法。诸恶比丘亦复持律,于毗尼藏不达深义便作是言:“毗尼藏中佛听食肉。”
  善男子!我若解说食肉义者,声闻、缘觉及下地菩萨之所迷闷,凡夫比丘闻之诽谤故。毗尼藏听食肉者,皆是不可思议。善男子!我从初成道乃至今日,所有弟子处处受肉食者,凡夫之人实见食肉。复有众生见诸比丘示现食肉,复有众生知诸比丘食肉之时,深入无量诸对治门:无量比丘断上烦恼;无量比丘断中烦恼:无量比丘断下烦恼;无量比丘度脱众生令入佛道。如来教化不可思议!我从成佛已来,我诸弟子未曾食啖众生肉也。我于毗尼中听食肉者,定知此肉不从四大生,不从胎生、不从卵生、不从湿生、不从化生、不与识合、不与命合,当知世间都无此肉。善男子!未来世中诸恶比丘在在处处讲说经律,随文取义,不知如来隐覆秘密。善男子!佛出于世令诸弟子食众生肉者,无有是处。若食肉者,何名大悲!
  一个基本的事实就是:佛陀在方便开许吃“三净肉”时,只是许可在乞食的时候被动的接受,并且一再谆谆教诲必须严格鉴别是“三净肉”才可食用,一旦“有疑”则不得食用,且佛陀也并未开许比丘可以主动地获得肉食;而当佛陀在倡导不食一切肉的时候,也没有否认他早期制戒时曾经有过“三净肉”的方便之说。从教理上说,同是佛法,我们不应该于法有所取舍,就像佛陀在《佛说大乘方广总持经》里指出的:“我从成道乃至涅槃,于其中间所言所说皆悉真实无有虚妄。若有愚人不解如来方便所说,而作是言,‘是法如是是法不如是’,诽谤正法及佛菩萨,我说是辈趣向地狱。”又说:“文殊师利,若有愚人谤微妙法,即是谤佛亦名谤僧;又作是说,‘此法是彼法非’,如是说者亦名谤法;‘此法为菩萨说此法为声闻说’,作是说者亦名谤法;‘此是菩萨学此非菩萨学’,作是说者亦名谤法。”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谤佛谤法属于“破见”,其严重程度甚至远远要高于“破戒”。因此对于佛弟子而言,在“素食”与“三净肉”进行抉择时,慎勿因“戒”的问题而大长烦恼,大起争讼,以致谤法破见,这样做是得不偿失的。只有深入经藏,认真体味佛陀有关戒法的本怀——“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则如何抉择,自然知晓。
  记得当代藏传佛教宁玛派的一位堪布索达吉曾经解释过:“许多密宗修行人在吃肉前都会以大悲心摄受所行,他们以念诵咒语的方式回向、超拔与自己有特殊因缘的众生;有些大成就者则以普通人无法揣摩的心地食肉,比如那若巴经常都要吃鱼、汉地的济公和尚也吃过狗肉。作为凡夫的我们对此等行为还是少评议为好,……更何况对藏传佛教的某些修行者来说,他们的种种行为自有其本身的深深密意,未达到他们的修证境界之前最好不要妄自揣测、轻下断言。”实际上,这就像佛陀所说的“有众生见诸比丘示现食肉”而实际上“我诸弟子未曾食啖众生肉也”,其理亦与有关“三净肉”道理甚为相似。
  应该说,对于这么一个千头万绪、错综复杂的问题,简单地轻下断言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而且毫无益处。每个地区、每个人的具体因缘也不可一概而论。 对于我们每一个凡夫而言,需要谨防的是弘一法师在为见月律师的《一梦漫言》作“题记”时指出的那种情况:“末世善知识,多无刚骨,同流合污,犹谓权巧方便、慈悲顺俗,以自文饰。”因此,我们在作出抉择时,最重要的是扪心自问自己的发心,因为即使是对于佛陀制定的任何戒法,其开遮持犯也往往取决于发心,而发心如何,除非对于证得他心通的圣者而言,恐怕只有自己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