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1日星期日

僧伽的仪式

僧伽、羯磨、结界、布萨、安居等,是僧徒习见常闻的佛教术语,但其概念不一定是大家都很清楚的。平川彰博士是日本研究律藏的有名学者,现为东京大学名誉教授。早年著有《律藏之研究》一书,为佛教学术界所推重。近年又在《禅文化》季刊上发表《释尊的教团》一文,对教团的一切制度进行研究,把晦涩枯燥的律学写得通俗易懂,是广泛地涉猎汉译律藏和运用丰富的印度知识的结果。本文,是《释尊的教团》的第二章,载于一九七九年《禅文化》第85号。译者附记
  羯磨 僧伽一般作法的仪式称为羯磨羯磨。是Kakma的音译,是“行为”的意思,特别将仪式作法的行为音译为羯磨,同一般行为的“羯磨”或“业”有所区别。羯磨在律藏使用的情况,是指僧伽的议决方法等;密教用羯磨的场合,则意味着真言的修法顺序作法等。任何场合,如果误了作法,错了顺序,或脱落了一部分,则其议事或修法就成为无效。例如在必须有会员三分之二出席的会议场合,缺少三分之二的人数,不确认人数便开始讨论事项,于是被议决的事项便告无效。即使非常努力集中意见决定了讨论事项,其努力也是无意义的。这样议事决定的行为,重要的是不要弄错其手续与顺序。这一点,是和其他的行为与业不同的。因此音译“羯磨”以与“业&檉蘤3
  在律藏称为羯磨的场合,就是以僧伽为主体而进行的仪式作法。僧伽的行事称为羯磨,比丘个人的行为则不称为羯磨;在家者的行为也不称为羯磨。僧伽虽有四方僧伽与现前僧伽,但现前僧伽是执行羯磨的主体。即在结界之中有四个以上的比丘时,比丘的现前僧伽即告成立;在比丘结界之中有四个以上的比丘尼时,比丘尼的现前的僧伽亦即成立。结界内的比丘全体集合讨论事项就是羯磨。结界内的比丘有出席羯磨的义务,同时也有出席羯磨的权利。把界内的无论哪一个比丘故意排除在外而作的议决,那议决是无效的。僧伽中的不完全的集会,称为“别众”。别众是破僧(破羯磨僧)的前兆,受到严厉的禁止。
  羯磨虽说要全体出席,但因有病等不能出席的比丘,或偶尔在开会时因探问亲人的病不得已他行的比丘当然也有的。这样的比丘,请代表的比丘报告其理由于僧伽而不出席议会也是允许的。但比丘等在结界内时,即成为现前僧伽的成员,所以如要他行而离开结界一步外出,则僧伽成员的资格自然丧失。所以有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布施于僧伽的食物等,规定只有现前僧伽的成员能够受到公平的分配。但饮食必须在午前完毕,因为若不分配给他行的比丘,使他不能接受食物时,就会发生午前中不能得到食物的情况。因此,现前僧伽的结界,如果太大了,则不便于集会,所以最大也不过约十公里的四方而已。
  羯磨虽有所谓“百一羯磨”那样的繁多,这里想在那些羯磨之中,举二三个重要的来说明一下。有些羯磨只要有四人以上的僧伽就可以举行,百一羯磨之中大部分都是如此。但是重要的羯磨,必须要有五人僧伽乃至二十人僧伽的人数。自恣羯磨,规定要五人以上的僧伽进行,受戒羯磨则非十人以上的僧伽不能举行。但在比丘难集的边远地方檉蘤3五人僧伽举行受戒羯磨。还有为恢复犯过僧残罪的比丘资格的出罪羯磨,规定要二十人僧伽才能进行。因此如果是少于二十人的现前僧伽,则犯僧残罪的比丘,即使如法进行忏悔,在出罪羯磨时没有规定的二十个比丘在场,就不能从僧残罪出罪。除上述以外的羯磨,都可以在四人僧伽中进行。慈恩大师在《三宝义林》中,以三人为僧伽的单位,但这在律藏是没有根据的说法。
  戒坛 还有,以上的四人、五人、十人、二十人的僧伽,并不是只要那些人数齐全就可以进行羯磨的,还必须具足结界中的全体成员集合这一个条件。因此,受戒虽是十人僧伽进行的羯磨,但是结界内如果有一百个比丘的话,那些比丘的全体若不集合,是不成为“和合僧”的。百人之中如果单是十人集合进行羯磨,那不是“僧伽”而是“别众”。别众授与的戒是无效的。但如果僧伽全体每次羯磨都要集合,那是会妨碍修行的吧。因此例如受戒羯磨,不满人数的条件也行,在不必僧伽全体集合羯磨的场合,可于结界之中另结小界,在那小界之中,十个比丘集合形成僧伽,于此举行受戒羯磨。这个小界称为“戒坛”或“戒场”。对于这个小界来说,以前的结界称为“大界”。而后来在大界之中结小界作成戒坛也似乎实行过的。种这场合,在结大界时,是除去小界的部分而结界的。这叫做“有场大界”。而戒坛的部分特别筑起高坛,后来大概筑成三重的坛也实行过的。但是戒坛非三重不可的规则是没有的。义净时代的印度,戒坛据说是一重。就日本说东大寺的戒坛虽是三重,但九州筑紫观世音寺的戒坛则是一重。戒坛重要的事,不在于筑坛,而在于搞结界。特别是“有场大界”的场合,大界与戒坛的境界必须明白区别,所以就在四方檉蘤3的戒坛院,其结界石今尚存在。鉴真依照律藏,把戒坛院作了结界。南方佛教尤其重视这个结界石。
  结界的重要,是因为它成为和合僧成立的根据。结界内的僧人全体集合,以全会一致决定诸事,全体无遗漏地平等分配布施于僧伽的食物等,这是和合僧的意味。
  受戒羯磨 受戒羯磨对于比丘来说是最重要的仪式。因为比丘是通过受具足戒,发得戒体而成为比丘的。如果受戒作法不能如法地进行,戒体便不能发得,虽形似比丘而非真的比丘,只是名字比丘而已。奈良朝时代,鉴真来日本时,那些以前已成比丘的人们,很多从鉴真重新受戒,那是因为以前受戒的仪式不如法而感到不安。因为若不成为比丘,纵然作比丘的修行,也是不会产生比丘的功德的。
  释尊在菩提树下开悟,于鹿野苑为五比丘说法,五比丘成为弟子时,僧伽就开始出现了。这时十人僧伽还不存在,如同后世所流传的那种受戒作法还未成立。五比丘这时虽得了预流果(声闻四果之一,梵语须陀洹,译为预流亦称初果。即断尽三界见惑初预无漏道之意——译者),但后来对佛陀提出恳求,“希望在佛陀的地方修持梵行”而得了许可。这个“许可”,就说他们得具足戒了。僧伽的草创期,由于受戒作法尚未一定,所以此外还流传着以种种方法而受具足戒的比丘。这里关于那些细说,且从省略,试谈一下完成具足戒的作法。
  试看律藏完备的具足戒的作法,并不是突然授与比丘的具足戒,而是在授优婆塞戒、沙弥戒之后才授与比丘戒的。即使过去受过优婆塞戒、沙弥戒的人,也可以重新授之。因为戒是几次都可以受的。
  受具足戒,首先必须选定“和尚”。和尚是新受戒者加入僧伽的指导者,译为亲教师。僧伽是新弟子受教育的场所,但檉蘤3校这样完备,因此新弟子入于僧伽时,负责指导的人是必要的,那就是和尚。如果没有和尚,新受戒者即使入于僧伽,也没有人给予指导,那便不能达到修行的目的。做了比丘经过十年以后,就可以当“和尚”了,但必须具备指导弟子的能力这个条件。和尚是受具足戒前就要选定的,没有和尚,僧伽是不能传授具足戒的。
  受戒时,和尚先教新受戒者归依三宝,授与五戒。通过三归五戒为优婆塞。次令新受戒者剃发,授与五条袈裟和七条袈裟二衣,授十戒为沙弥。此时授与十戒的比丘叫阿阇黎,即“出家的阿阇黎”。这种场合,和尚自己为出家的阿阇黎,授与沙弥戒也行;但通常另请有德的比丘为阿阇黎,授与沙弥的十戒。优婆塞的五戒和沙弥的十戒,比丘可以个人授之。但比丘的具足戒则个人不能授,必须在五人僧伽或十人僧伽中授之。
  和尚为新受戒者准备三衣,再依嘱包括自己在内的十个比丘,依嘱执行具足戒羯磨的“羯磨师”与对受戒者质问遮难的“教授师”。和尚与羯磨师、教授师,称为“三师”。其他七个比丘叫做“七证”。这是证明新受戒者受真正具足戒仪式的人们。这十个比丘入于戒坛之中,形成现前僧伽,执行受具足戒羯磨。这种羯磨如果作得如法,新受戒者则得比丘性而为比丘。受具足戒羯磨,简单示之如次。
  受戒的前阶段,先给三衣于新受戒者。三衣就是大衣(九条乃至二十五条袈裟)、上衣(七条袈裟)、下衣(五条袈裟)。受三衣的事称为“受衣”。关于三衣的事,新受戒者须陈述受持、使用的意愿。其次与钵。关于钵也要表明把它作为自己的东西加以受持使用。教如何受持衣钵是羯磨师的事。次请和尚。受戒者到和尚之前说:“我某甲求长老为和尚、为螜f蘤3檬芫咦憬洌�”这样请求给自己作和尚。羯磨师问:“谁能为某甲作和尚耶?”和尚答道:“能。”这是在公式场所确认谁能作和尚的程序。和尚的弟子叫“共住弟子”,他们一起共同生活和修行,这好比父子的关系。和尚站在亲的立场教导弟子,互分衣食,生病时互相看病,生活上互相帮助。和尚与弟子的关系一经结成,便不许变更。若和尚早死,弟子则求依止阿阇黎,在依止阿阇黎的指导下修行。成为比丘以后的五年间,有寻求依止师的义务。五年以后,即使和尚亡故也可以独自修行。
  “和尚”一决定后,其次是选任教授师。这个要以“白二羯磨”进行,羯磨师说:“愿某甲为教授师”这样一“白”(议题或提案),一次羯磨(询问可否),若无人反对,即作决定。羯磨时只有比丘进行,故新受戒者令去戒场之外;教授师一决定后,教授师即在戒场之外,对新受戒者查问在许可加入僧团上有无障碍(障法)的事。这个叫做“问遮难”。教授师对新受戒者,问本人的名,问和尚的名,再问具备衣钵否?父母听许否?无负债否?非奴隶否?非军人否?非犯罪者否?是男子否?无传染病否?无犯杀父、杀母、杀阿罗汉、破僧、恶心出佛身血等五逆罪否?无犯比丘尼否?非贼心入道否?非黄门否?非具男女二根否?非非人否?非畜生否等的质问。对新受戒者确认没有以上的障碍。年不满二十岁者、不得父母的许可者、有负债者、犯罪而受官追捕者、有传染病者,凡此所举,不许受戒。新受戒者若无这些障法,教授师即归戒坛,向僧伽报告问遮难的情况。随后呼新受戒者入于戒坛。教授师教新受戒者向僧伽(十人僧)礼拜,次命对僧伽乞授与具足戒。加入僧伽的条件是本人要有成为比丘的意志。所以一定檉蘤3僧伽才许可他加入僧团。羯磨师首先陈述新受戒者向僧伽乞受具足戒,其次羯磨师再白自己询问障法的结果。对羯磨师的质问,新受戒者答以自己无障法,然后,羯磨师依“白四羯磨”的作法,征询僧伽可否授与具足戒。依一白三羯磨,经僧伽协商如果无人反对,则新受戒者之加入僧团就被承认了。
  以上所明,受戒羯磨是许可加入僧伽的仪式,而主持这个仪式的人是羯磨师。所以羯磨师亦称为“戒师”。和尚在这个仪式上只是坐镇,不是特别的角色。所谓“授戒和尚”这个名词,在律藏是不说的。而这种受戒羯磨,并不是立誓受持二百五十条戒一类的事。在优婆塞戒和沙弥戒的场合,戒师把五戒或十戒一条一条地说给他听,受戒者是发誓要受持的;但是受具足戒的仪式,并没有那样的事。在仪式完毕,受戒者成了比丘之后,只教以四波罗夷罪(淫、断人命、盗五钱、大妄语),因为若犯这些罪,就会丧失比丘的资格。并附言其他的戒,以后应从和尚去听。其次再教以“四依”。四依是衣、食、住、药的事,教诫出家应以简单的生活为旨。以上,受具足戒的仪式就算完毕了。
  布萨 布萨,有比丘的布萨与信者的布萨二种。信者的布萨,一月四次(又说六次),即十五与三十日及其中间的八日与二十三日。这些日期,在家信者往诣僧院,从比丘受八戒。以一昼夜守护八斋戒而慎其身。八斋戒是不杀生、不偷盗、不淫、不妄语、不饮酒、离非时食、不挂花环不用香料、睡着铺在地上的床等八条。这八条之中,不淫与非时食是特别重要的。其次远离一切娱乐也很重要。这种布萨,是在家信者只有一天和出家者过同样的禁欲生活而精进的日子。这样的布萨,一月有四次。
  但是,比丘的布萨是半月一次。即满月之晚与月终之日。这檉蘤3萨之日,即信者回去之后,只有比丘进行布萨。布萨的仪式称为“布萨羯磨”。布萨不是在戒坛举行,而是在大界之中的布萨堂举行的。界内的比丘在这里全体集合举行。但是有病的比丘及因不得已的事情不能出席的比丘,则请别的比丘代述其事而同意其缺席。比丘的布萨,是检查在半个月之间比丘们是否真正修行的意思,所以无理由的缺席是不允许的。破戒而不如法忏悔的比丘,是不许出席布萨的。若出席则由别的比丘举罪,由会议加以排除。犯波罗夷罪的比丘,自然由僧伽加以开除,但是犯了僧残以下之罪的比丘,则进行各各规定的忏悔,清净以后必须出席布萨。通过这样的方法,僧伽的戒律就被保持了。
  布萨羯磨是白四羯磨的一种。布萨之日,在僧伽集合的地方,羯磨师站着问:“和合僧已集合否?未受大戒者退出否?不来诸比丘说欲及清净否?”等,在确认僧伽已全体集合之后,便进行布萨说戒。此时正式的全部诵出二百五十戒,并三次连问:“此中诸大德是否清净耶”?大众如果沉默,即证明是清净。但有时不全部诵出二百五十戒,而诵出其一部分,说“余僧常闻”而省略了的情况也是有的。
  雨安居 作为僧伽行事最重要的是半月一次的布萨和一年一度的雨安居。中印度的雨期是从六月中旬开始的,一直连续到十月,共四个月。但因印度历法和中国历法不同,律藏在中国翻译时,雨安居是从四月十六日至七月十五日为止,称为前安居;自五月十六日至八月十五日为止,称为后安居。因为中国没有像印度那样的雨期,所以安居从什么时期开始也无多大关系。所谓夏安居,是安居于夏季的意思。七月十五日是盂兰盆节,这是安居的终了之日。而七月十六日举行自恣的仪式后,便解散安居(一般称为“解夏”&md檉蘤3r />   印度的雨期,常有暴雨,河水汜滥,草木也因得雨而繁茂,毒蛇害虫横行,旅行是危险的。因此,比丘们在雨期的四个月中,三个月间停止游行,定住于一处,学习经典和戒律或勤修禅定。在入安居的前日即四月十五日,安居的比丘们进行登记,称为“结夏”。在结夏前尚未到达的比丘,不能入于安居,为他们定了后安居之制。安居时,比丘们定住一处,其饮食为当地的在家信徒负担。归依的信者和亲属则在其附近的寺院安居。参加安居的比丘登记完毕,则公平地分配住房,安排各人的工作,使九十日间的集团生活能顺利进行。但是在长期的集团生活中,可能发生感情的对立或意想不到的误解,因此在安居终了的翌日,举行自恣的仪式,让各人自由发言,解开心里的疙瘩然后解夏。比丘因安居告终,戒腊即增加了一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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