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先生在他救国救民的长期革命实践中,很早就体会到宗教与政治有着密切的关系。国家政治所不能及者,倘得宗教以扶之,则民德自臻上理,人民愈相亲睦(见孙中山:《宗教与政治》)。至于佛教问题在中国,孙中山认为,除了宗教上的意义外,还与民族、外交、国防等许多方面的工作有关,又是研究、整理历史文化遗产不能绕行的隘口。因此,孙中山在临时大总统任内答复佛教会申请立案的信中,本着信教自由和政教分离的原则,同意它在申请立案呈文中提出的“揭宏通佛教,提振戒乘,融摄世间、出世间一切善法,甄择进行,以求世界永久和平和众生完全之幸福”的立会宗旨;肯定它在中国社会和学术研究上有“闸微索隐,补弊救偏,既畅宗风,亦裨世道”的作用。同时,又在复信中指出“近世各国政教之分甚严,在教徒苦心修持,绝不干与政治;而国家尽力保护,不稍吝惜。此种美风,最可效法。民国约法(孙中山在临时大总统任内于1912年3月11日公布的、属于临时宪法性质的根本大法)第五条载明‘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第二条第七项载明‘人民有信教之自由’。条文虽简而含义甚宏。是贵会所要求者,尽为约法所容许。”启发和引导中国佛教徒认清守戒清修的正檉蘤3教会申请立案的呈文和所附的《佛教会大纲》一并交教育部存案,使佛教会在法律上取得“社团法人”的地位。这些有关佛教问题的批示和处置,体现了孙中山对佛教与中国社会关系问题的精辟见解,和对佛教徒的亲切关怀。这些见解和经验,在今天来说仍然有参考、借鉴的作用。
孙中山对佛教与中国社会关系的精辟见解和对佛教徒的亲切关怀,博得广大佛教徒的尊敬和爱戴,故当孙中山解除临时大总统职务,于1912年5月从南京到达广州时,广州的佛教徒即以广东佛教总会的名义,在广州六榕寺召开欢迎孙中山先生大会。孙中山和随从人员出席了欢迎大会,并给广州佛教徒题赠了“自由、平等、博爱”六个大字,以勉励他们遵守“民国约法”上有关宗教信仰的规定,进行宗教活动。“自由、平等、博爱”这六个大字,既体现了孙中山“登斯民于衽席”的伟大抱负和建立完美民主社会的政治理想,也符合佛教“普度众生”的精义,所以曾经长期悬挂在广州六榕寺内,供人景仰。保存了六十九年的那张照片(见本期封二)即为孙中山出席欢迎大会时所摄。它记录了革命家孙中山勉励和关怀中国佛教徒的亲切形象,也反映了中国佛教徒对孙中山的尊敬和爱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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